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:
 ⑴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,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;
 ⑵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,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;
 ⑶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,并根據該內幕信息買賣證券,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。
 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。內幕交易顯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工常的操作程序相同,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。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,因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:
 ⑴違反了證券市場的“三公”原則,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,證券市場上的備種信息,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。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。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,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,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,因此,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。
 ⑵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。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,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。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,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。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,進行證券買賣,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關公正,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,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(fā)展。
 ⑶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,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。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,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,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。